環境部資源循環署應回收廢棄物營業量申報系統 - 最新消息

【1140210】
〔最新消息〕自114年2月10日起,營業量申報諮詢專線改為02-25951001轉分機81002~81011。
【1140519】
〔最新消息〕修正「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及其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公告事項第十二項,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七月一日生效。
公告(PDF檔)
【1140512】
〔最新消息〕環境部公告修正「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及其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單只重量1公斤以上二次鋰電池納為公告應回收的「乾電池」範圍,並自114年7月1日生效。
詳情修正對照表(PDF檔)公告(PDF檔)
【1140428】
〔最新消息〕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及其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公告事項第十二項修正草案,將實施日期延後至一百十四年七月一日起施行,爰修正本公告。
修正草案對照表(PDF檔)公告草案(PDF檔)
【1140421】
〔最新消息〕環境部資源循環署預告修正「乾電池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附表之二次鋰電池優惠費率。
詳情修正草案對照表(PDF檔)公告草案(PDF檔)
【1140414】
〔最新消息〕推動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費綠色費率。
詳情修正草案對照表(PDF檔)公告附表(PDF檔)公告(PDF檔)
【1140324】
〔最新消息〕環境部循環署預告修正「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
詳情修正草案對照表(PDF檔)公告(PDF檔)
【1140310】
〔最新消息〕環境部預告修正「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及其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
詳情修正草案對照表(PDF檔)公告(PDF檔)
【1140218】
〔最新消息〕公告本部資源循環署自公告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委託誠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辦理「114年公告指定小量繳費責任業者查核輔導專案計畫」之查核業務。
附件(PDF檔)
【1140102】
〔最新消息〕本署為呼應國際永續發展、循環經濟趨勢及我國資源循環政策,113年12月10日公告修正「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公告事項第一項附表,自114年1月1日起提供玻璃容器重複裝填、塑膠容器使用再生料、塑膠容器綠色設計等給予回收清除處理費之優惠費率。 為利業者了解塑膠容器與玻璃容器之綠色優惠費率規定,網頁建置「容器綠色費率專區」(網址:https://gov.tw/zrv;網址路徑:應回收廢棄物營業量申報系統/優惠費率說明(位在首頁左手邊功能列)/容器綠色費率),歡迎業者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