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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資源循環署應回收廢棄物營業量申報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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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 18 個 常見問答集 符合條件
類別:%A5%BB%C5%E9%A8%D3%B7%BD%BC%D0%BBx%AC%DB%C3%F6%B0%DD%C3D, 查定課費相關問題
請問年度申報和查定課費的差別為何?
查定課費與年度申報之申報頻率都是一年申報一次,年度申報由業者主動依實際的營業量申報,查定課費是由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主動通知查定量,業者於確認同意就完成申報,大大節省人力與時間。
查定課費其中一項資格為「五年內必須經過查核」,這是指環境部來查核嗎?多久會被查核一次?是否有固定時間?
環境部委託會計師事務所至責任業者現場查核無固定的時間,每年會以選樣方式進行查核,或發現申報資料與海關、上下游比對有異常時,亦可能安排查核。
首年查定課費通知時間是什麼時侯?
每兩個月申報一次的業者通知時間為每年8月25日至9月30日,年度申報業者通知時間為每年12月25日至隔年1月30日。
若今年通知查定課費不採用,是否下一年就不會通知?
若當年符合查定課費資格,就會通知。
今年才登記可以申請查定課費嗎?
查定課費非申請制,是由環境部主動篩選符合資格業者,再提供查定量及應繳納金額,再由業者決定是否採用。查定課費必須符合三大條件:1.連續二年內每年應繳納之回收清除處理費未達新臺幣10萬元者、2.五年內經主管機關查核者或依商業登記法免辦商業登記者、3.按期申報營業量或進口量及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因此,今年新登記的業者不符合查定課費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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