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五月六日 |
發文字號 |
(87)環署廢字第○○二七四九六號 |
主 旨 |
公告修正廢紙容器-紙製免洗餐具八十六年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如附表。 |
依 據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資源回收費率審議委員會」第九條第三項。 |
附件 |
容器材質 |
裝填內容物種類 |
規格 |
費率 |
紙容器 |
紙裝免洗餐具 |
A:製造業機台數超過十台或輸入業營業額4,600,000元/月以上 |
費用45000/月 |
B:製造業機台數五至十台或輸入業營業額4,599,999至1,840,000元/月 |
費用35000元/月 |
C:製造業機台數三至四台或輸入業營業額1,839,000至920,000元/月 |
費用30000/月 |
D:製造業機台數一至二台或輸入業營業額919,999元/月以上 |
費用25000/月 |
或2.5元/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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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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