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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循環署應回收廢棄物營業量申報系統

容器之附件(例如:爪蓋、標籤及其他附件)含有PVC 材質,請以 2 倍費率申報容器之回收清除處理費。

▲收合
資源循環署公告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三日
發文字號 (90)環署廢字第○○七七六三二號
主  旨 公告物品及容器自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如附表。
依  據 廢棄物清理法第十六條第五項。
公告事項 一、物品及容器自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回收清除處理費率如附表。
二、本署九十年四月十日(九十)環署廢字第○○二一七八三號公告「廢日光燈管(直管)回收清除處理費率」同時停止適用。
附件

九十一年物品及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費率表(91.1.1-91.12.31)

項目 九十一年費率(91.1.1-91.12.31)
鐵容器 (1)2.64元/公斤
(2)非留置式拉環(拉蓋)者為3.43元/公斤
鋁容器 (1)1.3元/公斤
(2)非留置式拉環(拉蓋)者為1.69元/公斤
玻璃容器 1.56元/公斤
鋁箔包 6.9元/公斤
紙容器 3.94元/公斤
塑膠容器
(PET)
(1)11.87元/公斤
(2)瓶身非單一材質者為15.43元/公斤
(3)實施回收獎勵金者外加0.5元/支,按實際營業量或進口量百分之百繳交
塑膠容器
(PVC)
(1)19.55元/公斤
(2)瓶身非單一材質者為25.42元/公斤
(3)實施回收獎勵金者外加0.5元/支,按實際營業量或進口量百分之百繳交
塑膠容器
(未發泡PS)
(1)9.39元/公斤
(2)瓶身非單一材質者為12.21元/公斤
塑膠容器
(發泡PS)
37.29元/公斤
塑膠容器
(PP/PE、其他塑膠)
(1)9.39元/公斤
(2)瓶身非單一材質者為12.21元/公斤
特殊環境衛生用藥容器 製造或輸入特殊環境衛生用藥成品:
(1)粒劑類0.83元/公斤特殊環境衛生用藥成品
(2)其他類1.55元/公斤特殊環境衛生用藥成品
農藥容器 進口農藥原體(料): 0.35元/進口金額一美元
進口農藥成品:
(1)粒劑類:0.83元/公斤農藥成品
(2)大生類:0.97元/公斤農藥成品
(3)其他類:1.55元/公斤農藥成品

九十一年物品及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費率表(91.1.1-91.12.31)

項目 九十一年費率(91.1.1-91.12.31)
乾電池 1.錳鋅電池20元/公斤(適用重金屬含量未超過基準值者)
2.筒型鹼錳電池20元/公斤(適用重金屬含量未超過基準值者)
3.筒型一次鋰電池12元/公斤
4.鈕釦型鋰電池12元/公斤
5.鈕釦型鹼錳電池56元/公斤
6.氧化銀電池56元/公斤
7.氧化汞電池56元/公斤
8.鋅空氣電池56元/公斤
9.鎳鎘電池48元/公斤
10.鎳氫電池15元/公斤
11.筒型二次鋰電池12元/公斤
【註】錳鋅電池、筒型鹼錳電池、汞、鎘、鉛任一重金屬含量超過基準值者,費率為未超過者的四倍,基準值另行公告。
機動車輛 汽車:643元/輛
機車:96元/輛
輪胎 內徑10英吋以下及機車胎:7元/條
內徑12英吋∼14英吋:33元/條
內徑15英吋∼19英吋:46元/條
內徑20英吋∼23英吋:135元/條
內徑24英吋以上及特種胎:270元/條
鉛蓄電池 1.90元/公斤
潤滑油 0.30元/公升
(0.333元/公斤)
日光燈
(直管)
23.98元/公斤
電子電器物品
電視機 25英吋以上:441元/台
25英吋(含)以下:284元/台
電冰箱 250公升以上:714元/台
250公升(含)以下:462元/台
洗衣機 378元/台
冷、暖氣機 305元/台
資訊物品
筆記型電腦 52元/台
主機板 40.5元/台
硬式磁碟機 40.5元/台
電源器 6.5元/台
機殼 6.5元/台
監視器 147元/台
噴墨印表機 58元/台
雷射印表機 98元/台
點矩陣印表機 108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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