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94年4月26日 |
發文字號 |
環署基字第0940030921號 |
主 旨 |
公告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管理辦法相關書表格式。 |
依 據 |
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管理辦法第16條。 |
公告事項 |
一、表3「平板容器與非平板類免洗餐具責任業者營業量(進口量)申報表」營業量(A1)(生產量)欄位,修正為營業量(A1)
,「填表說明9」修正為:「營業量(A1):申報二個月期間容器之總銷售量。
二、表4「平板容器製造業者營業量申報表」停止適用。
三、修正後之「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管理辦法相關書表格式」如附件。
四、本公告自公告日起實施。 |
附件 |
連結 |
下載 |
PDF下載、表單公告附件0940427.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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