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忘記密碼?
容器之附件(例如:爪蓋、標籤及其他附件)含有PVC 材質,請以 2 倍費率申報容器之回收清除處理費。
▲收合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4年8月19日
發文字號
環署基字第1040066105號
主 旨
修正「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公告事項第一項附表(如附件),除另定生效日期者外,自即日生效。
依 據
廢棄物清理法第十六條第五項。
附件
稿1公告附件(20150729修).pdf
下載
PDF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