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應回收廢棄物營業量申報系統
:::
首頁
|
環境部
|
意見信箱
|
網站導覽
|
行動版
|
English
|
|
登出
My e 管家
營業量申報
批次申報
申報表列印
列印繳款單
:::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04月15日
發文字號
環署基字第1090028110號
主 旨
依 據
公告事項
自109年7月1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LED照明光源回收清除處理費為新臺幣23.9元/公斤。
附件
徵收費率抄本.pdf
下載
PDF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