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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器之附件(例如:爪蓋、標籤及其他附件)含有PVC 材質,請以 2 倍費率申報容器之回收清除處理費。
▲收合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04月15日
發文字號
環署基字第1090028110號
主 旨
依 據
公告事項
自109年7月1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LED照明光源回收清除處理費為新臺幣23.9元/公斤。
附件
徵收費率抄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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