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忘記密碼?
容器之附件(例如:爪蓋、標籤及其他附件)含有PVC 材質,請以 2 倍費率申報容器之回收清除處理費。
▲收合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11月26日
發文字號
環署基字第1101157202號
主 旨
修正「物品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公告事項第一項附表,生效日期詳如附表。
依 據
廢棄物清理法第十六條第五項。
附件
附件_1101157202.pdf
下載
PDF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