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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循環署應回收廢棄物營業量申報系統

容器之附件(例如:爪蓋、標籤及其他附件)含有PVC 材質,請以 2 倍費率申報容器之回收清除處理費。

▲收合

制度與法規

更新日期:

業者範圍
日期 文號 公告重點 網頁 下載
暫無 暫無 暫無    
費率公告
日期 文號 公告重點 網頁 下載
101.01.30 環署基字第1010007051號 公告重點:

修正「物品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附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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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5.21 環署基字第1010042211號 公告重點:

修正「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七月一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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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6.04 環署基字第1010046877號 公告重點:

廢止「生質塑膠物品及其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七月一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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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2.10 環署基字第1010112442號 公告重點:

修正「物品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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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告
日期 文號 公告重點 網頁 下載
101.04.30 環署基字第1010035892號 公告重點:

修正「資源回收管理基金專戶繳費戶名及帳號表」如附,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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