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器之附件(例如:爪蓋、標籤及其他附件)含有PVC 材質,請以 2 倍費率申報容器之回收清除處理費。
修正「LED照明光源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生效日期詳如附表。
修正「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管理辦法」並自109年7月1日起生效。
修正「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管理辦法相關書表格式」,並自即日生效。